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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深吻不是和喜欢的人却很甜美  (第4/5页)
,我是个混蛋,一个无可救药的坏蛋,我只会伤害身边的人,我…”    “牧千里!”刚丢了初吻的委屈,却怎么也来不及看着如此脆弱的牧千里时的心疼。    这家伙…过去的阴影到底在他身上流下了多深的伤痛,才会使他直到今天都一直活在里面,走不出来!    “不是的,千里!”我伸手,抱住他的脑袋,同时也阻止了他自我折磨“我哭是因为刚刚你一直没有醒来,吓得我以为就要永远失去你了。”    “佳人…”    牧千里抬头,惊讶地看着我,星星点点希冀的光芒在他眼眸深处慢慢地汇聚。    这个全宇宙最可爱的傻瓜啊…“千里,答应我不要再这样折磨自己了好不好?从过去的阴影里面走出来吧,我相信你mama也一定希望你振作起来的,还有千雪、申一,那么多关心的人在等你…千里,请你找回那个真正的自己,然后回到我们身边来,好不好?”    “佳人…呜呜呜…”    牧千里扑入我怀里,嚎啕大哭起来“谢谢你,谢谢你对我这么说…我会回来的,我一定为了你,把那个真正的自己找出来的。”    “嗯。”我笑了,在牧千里哭得最大声的时候,我的脸上挂着剔透的泪水,却笑得比其他任何时候都要开心。    既然约定好了要振作起来,于是第二天(周日),在牧家吃完早餐之后,我便带牧千里先去从头到尾改造一番。    不是有句话叫从做“改变从头开始”嘛!    所以第一步,牧千里要做的便是进理发店!    “牧千里,你家很有钱,对吧?”站在本城据说贵到吐血的理发店门前,我转头问一边茫然地牧千里。    “应该不算吧,申一家比较有钱,我爸爸常年在美国工作,我也不知道他一年赚多少!”    这家伙是在耍我吗?    我回头瞪一眼牧千里,却发现他正认真地看着我。这答案还真是这家伙认真思考后得出的结论。    有钱人家的孩子真好啊,可以这么地“不食人间烟火”连自家是不是有钱都不知道。    “走吧!”我指指眼前这豪华的理发店说。    半个小时后。    我颤抖地把自己瘪瘪的荷包放进口袋里,一脸阴沉地从理发店内出来:“该死的牧千里,你家这么有钱,为什么你身上却一毛钱也没有带?”    “我有带钱啊,只不过是卡而已…我哪里知道这么大的店不能刷卡啊!所以我说我讨厌理发店嘛。”牧千里跟在我身后,无辜的辩解。    “你…”我回头,正想为自己大失血的荷包吼过去,却在看到牧千里的脸时,傻傻的呆住。    米佳人,你要挺住啊!刚才在店里,你已经因为看这家伙看得傻掉而丢了一回脸,如果在大街上你因此而再丢一次脸,你还不如干脆挖个洞把自己埋了算了!    我在心里努力的大叫着,想要控制自己看向牧千里是越来越“呆化”的眼神…    好帅…    被理发师消剪得十分清爽的短发,用定型剂随意抓出的刘海凌而不乱,看上去随性爽朗,和这家伙此刻脸上晴朗迷人的笑容相映成趣。那张原本在长发下遮遮掩掩的脸,也因此展露了出来,饱满的额头,笔挺如刀刻的鼻子,润红厚实的双唇。    弧度完美的下巴微微的一记颤动,似乎是因为我盯着他太久了,牧千里轻轻地吞了一口口水。    咕咚一声…我十分没志气地随着吞了超大一口口水。    好丢脸啊…上帝啊,你快点把我变成近视眼吧!呃,这样不成,因为如果近视的话,我就不能偷看青慈了。那么,上帝啊,请让我的眼睛无法看清楚这家伙的脸就好了,求你了,不然我真的很怕自己今天会一直丢脸下去哇!    “牧,牧千里,走啊,我,我们现在去百货公司。”    拍拍脸蛋,我用力的把视线从牧千里的脸上转移,说“你的衣柜里清一色的只有那么几套古板的衣服,所以第二步,人靠衣装,我要改变一下你的穿衣风格。”    我一边说,一边习惯性的想要回头看向牧千里。呃,转到一半,幸亏我智慧的想起自己不能再次丢脸,于是急急地再次转回来…    “嗯,运动装看起来很阳光,应该也不错。”    “啊,白衬衫配牛仔裤的经典造型一定也不能少…”    “还有,闪闪黑色的T恤配铅笔裤的潮人装扮当然也要试试看…”    一走进百货公司内,我便哗啦啦地一下挑了N套衣服让牧千里试一试。    于是就有了一以下画面“    第一套,天蓝色的运动装。    如清晨一道清爽的阳光跳跃进眼中一般,牧千里微带着羞涩地穿着天蓝色的运动装出现我和服务员面前。    清爽的短发,帅气的脸蛋,高大结实的身材,再加上嘴角羞涩的笑容…    “啊啊啊…”我听见身边的服务员低声的抽气,心里跟着不停地尖叫。    “不好看吗?”牧千里失望的看着我。    问题不是不好看,而是太好看!    “牧,牧千里,去换第,第二套…”看得我舌头几乎都要呆掉了,一句话硬是哆嗦了好几下才说完。    第二套,白衬衣配黑色西装裤的经典造型。    所谓经典,就是说这套装配经过了历史上无数帅哥的实践检测,证明绝对是最佳杀人装备里面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一套。    不信吗?你去打开电脑看看那些偶像剧,十部里面有八部的男主角都经常以这一装束出镜。    经典代表是《交响情人梦》里的千秋王子!    好了,继续!    啪嗒一声,更衣室的门被打开。    一双黑色皮鞋从里面走出来,然后是笔挺的黑色西装裤,简单又清爽的白色衬衣,配上牧千里英挺的五官…    修长的身影挺立在我面前,朝着我扬起一抹清澈的浅笑。    白色衬衣干净清爽,透露高雅而简单的美,却又没有那种疏远的距离感,给人一种住在邻家可以偷偷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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