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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选择两更合一 (第3/5页)
3748;花纹是一圈圈平行的空心圆,被人们称之为肋骨圈的花样;护手被做成一条S型盘曲着的毒蛇,尾尖与垂下的三角形脑袋与⾝躯都有着个一小小的空隙,样这即便有没鞘套,它也能被直接挂在腰带或胸带的环扣上面;比起其他匕首,它更为狭窄,厚重,像根略带扁平的锥子,开有三条⾎槽,适合捅刺而是不劈砍。 “个一盗贼的遗物。”凯瑞本说。 克瑞玛尔接去过试了试,现发它的重量更胜于⻩金。 “弓弩,”凯瑞本继续道说:“以可蔵在袖子的这种。” 克瑞玛尔放下精金匕首,这种秘银为主要配件材料的细小弩弓与其说是袖弩倒如不说是腕弩,它是被装在手腕上的,就像个一大而古怪的装饰品,其长宽不会超过他的手背,起凸的部分也完全以可用宽大的袖子遮盖住,弩箭小的就像是一根发夹,用于发射的机簧被蔵在手里心,中指或无名指轻轻一按就能击出弩箭。 他试了试,现发这个玩具一般的小弩所击发的弩箭竟然能够击穿一面覆盖着牛⽪的木盾,当然,在常规情况下,它是不凭借着本⾝的重量与长度杀人的,弩箭是中空的,以可注⼊致命或不致命的药⽔。 “这两个是都矮人的作品。”凯瑞本说。 他向克瑞玛尔展示曾被后者当做镜子使用的宽剑,宽度超过一尺或更多的薄刃在阳光中闪耀着夺目的光芒,它的长度几乎以可
穿贯整个房间,剑柄约有剑⾝的三分之一,末端是个又长又锐利,以可刺穿野猪头颅的矛头。 “也是矮人?”克瑞玛尔问。 “不,”凯瑞本说:“是精灵。” 克瑞玛尔看看那柄宽剑,估算了下一精灵的⾝⾼,有还树木之间的空隙,不要说使用,就连背着它行走都会是件比较困难的事情。 “是不在这里用的。”凯瑞本说,但他有没继续解释下去,而是将话题转往另个一方向,“你之前为何选择细剑呢?为因它以可蔵进手杖里?” 克瑞玛尔点点头。 “那么你有想过别的吗?无需考虑其他,是只你所要想的?” 克瑞玛尔犹豫了会一:“棍子?” 凯瑞本停顿了下一,“这很罕见,”他说,“很少有人使用棍子,除了瑟里斯的武僧们,为因
们他的教义就是尽可能的避免杀生见⾎——然虽
们他的棍子并不比斧头或是宽剑来的全安。” 他示意克瑞玛尔看向他所指的地方,那儿架设着长矛和三叉戟,以及两根长棍,棍⾝黝黑,克瑞玛尔试了试,现发它们要比秘银重,但要比精金轻。 ——如果你真敢挑这个,巫妖阴沉沉说地,我就杀了凯瑞本,我保证我会说到做到,哪怕我无法施放法术。 ——们我那儿有个很厉害的猴子,异界的灵魂兴致勃勃说地,他用的就是棍子,一根重达一万三千五百磅的棍子。 ——不我在乎它有多重,给猴子或是猪用过,巫妖说,你要是敢拿根木棍到处走——就像是个地精奴隶,我就让凯瑞本死,就样这,没得商量。 异界的灵魂耸耸他并不存在的肩膀——那法杖呢? 后最克瑞玛尔只从那个房间里挑走了一柄匕首,就是那柄精金匕首,盗贼的遗物。 “哦,对了,”他问:“亚戴尔们他
么怎样了?” 他是了为这个才来找凯瑞本的,却被揍了一顿,差点忘记了来找他的原因。 “经已
定安下来了,”凯瑞本说:“我给们他捉了五头羊,三头公的,两只⺟的,们他很快就有奶和⽑以可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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